高层次创新人才基本条件

更新时间:2021-07-2236次浏览| 信息编号:z620497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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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市重点产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其他新经济产业领域从事前沿科学技术研究,科研经验丰富,自主创新能力较强,其研究成果在本行业领域内属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,成果已转化或具备转化条件的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。 申报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1. 2018年1月1日以后从外地来厦门全职就业,已在受聘单位 工作满一年;
2.受聘于事业单位科研技术岗位的,应取得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,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有两年以上海外留学工作经历,现聘任正高职务;受聘于企业专业技术岗位的,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,年薪达到我市 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倍及以上;
3.申报时与用人单位 签订5年以上劳动(人事)合同;
4.近5年内有新业绩,且与用人单位有项目协议、工作计划、工作目标;
5.我市急需紧缺的技术型人才(省部属驻厦单位人才从事专业应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)。
需详细了解,欢迎来电咨询。
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,谢谢。
首发网址:http://zhangzhou.sojixun.com/guangao/z620497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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